多元模式 化解诉讼外纷争
经志愿调解员、法官及相关人员悉心调解,一起因土地征迁补偿引发的长达5年之久的纠纷近日得以成功化解。
2009年下半年,因建设长江大桥之需,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超山村村民尹某生和尹某荣两家相邻的1.2亩旱地被征收。测量人员当时因不知实情,将该地粗略划分两份,两家各得二分之一补偿款。但尹某荣认为该地属其一家所有,且有证人作证,自己应得全部补偿款。而尹某生则认为地块相连,历来就有自家份额……为此,双方家庭成员为补偿款一事经常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均给对方造成一定程度的身体伤害。乡、村两级多次调解,双方均不肯让步,矛盾日益加剧。
今年3月初,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成立了“夕阳红”志愿者调解中心,借助社会力量协助法院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调处诉讼外纷争,给人民群众更多的可供选择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
从“夕阳红”调解中心成立的第二天起,志愿调解员便多次前往尹某生和尹某荣的家中,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家庭成员的思想工作。 3月27日,两名志愿调解员及雨山区法院法官会同佳山乡司法所、超山村村委会负责人,再次前往尹某荣和尹某生家中,针对矛盾纠纷的焦点,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悉心调解,终于促成两家人握手言和,愉快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据了解,仅在调解中心成立后20天里,就接待群众咨询340余人次,帮助立案17件,协助调解矛盾纠纷14起。
“夕阳红”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主要由退休检察官、退休法官、退休民警和长期从事教育、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企业管理等擅长调处群体性复杂矛盾及社会家庭矛盾的志愿者组成,由一名多年从事民事审判的在职法官兼职负责。雨山区法院在法院办公楼里专门腾出两个房间,供调解志愿者办公,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器材。为实现“夕阳红”调解工作全区覆盖,雨山区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在乡(镇)、街道(社区)和村设立了“夕阳红”调解办公室,聘请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上德高望重、热爱调解事业、有调解能力的有志人士等担任调解志愿者,构建了“一个中心、三级并翼”的网格化便民服务体系。
为提升志愿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雨山区法院定期组织他们开展岗位能力培训、观摩庭审、交流经验,相互通报矛盾纠纷调处信息,并为志愿调解员颁发了《调解员证书》。
以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为准则,雨山区法院制定了《“夕阳红”志愿者调解规则》等工作章程,明确了“夕阳红”调解组织的工作流程,建立了“程序独立、主体多元、强化自主”的调审分离体系。 “夕阳红”调解组织还通过与各种调解组织及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构建诉调对接平台,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夕阳红”调解组织主要采取“巡回调解”的方式。除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的案件,涉及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外,雨山区法院受理的其他民事诉讼案件均由“夕阳红”志愿者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志愿调解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当事人意愿,由雨山区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使其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