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多举措深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制

28.05.2014  13:27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为抓手,以完善未成年案件审理机制为重点,以拓展庭审功能为延伸,不断丰富完善未成年刑事审判制度,收到较好社会效果。近3年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368件481人,均当庭认罪,积极参加社会改造,相关创新举措分别获得多个荣誉称号。

  一是建立社会调查机制。为了解未成年犯罪原因及其一贯表现,庭前均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发放“未成年被告人综合测试题”、“未成年被告人概括反馈表”,并深入社区、街道进行走访,全面了解被告人的家庭环境、个人经历、社会交往、认知能力,为及时开展心理干预、是否适用禁止令,以及判后个性化矫正奠定基础。

  二是实施心理干预机制。积极与该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根据未成人不同情形,分别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以打开被告人心扉,减少对抗性,并促使其认识错误,认真接受改造。目前,已分别对11名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转变认识,接受改造。

  三是注重回访帮教工作。对判处监禁刑的少年犯,法院密切与省少管所联系,每年都按计划,有序开展回访活动,了解少年犯改造情况。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则定期到社区进行回访,了解其学习教育情况。少年审判庭法官还同这些未成年犯互通信件,以及在互联网设立“心灵家园”QQ群等,全面了解少年犯服刑改造情况。同时,对一些被宣告缓刑和刑满释放的少年,法院则积极协调各方,帮助安置。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该院少年法庭针对导致未成年犯罪的突出原因,分别给教育、公安等部门发司法建议21份,建议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加大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的监管力度。该院少年法庭5年来到各中小学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113次,开展模拟法庭65次,以点滴行动为预防未成年犯罪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