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资质摊上官司
30.03.2017 10:20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本网讯 建筑行业借用资质承建工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一旦发生纠纷,被借用资质的公司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3年底,郁爱华借用枞阳某公司资质承建工程。2014年初,郁爱华与商混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该合同对商品混凝土单价、计算方式、付款方式时间等内容作了具体约定,枞阳某公司在该合同中盖章。合同签订后,商混公司向郁爱华供应商品混凝土,但双方并未依约对货款进行结算,为此双方产生纠纷,在枞阳县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枞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郁爱华借用枞阳某公司资质承建工程,虽违反法律规定,但并影响其依据买卖合同处理相关货款问题;该公司在该合同上加盖印章,应视为对郁爱华签约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认可,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郁爱华借用枞阳某公司资质承建工程,并欠商混公司货款,应承担给付责任,该公司负连带给付责任;据此,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郁爱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商混公司货款166985元,枞阳某建筑公司对上述判决确定义务负连带给付责任。(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崔后亮 吴彬)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30.03.2017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