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律管处、法制处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15.02.2017  13:34

 

厅律管处       2月10日召开处务会,传达学习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洪禹候厅长讲话要求,围绕“保障权利、规范执业、打造品牌”三个着力点,全面完成会议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全省律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 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落实我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律师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会同省直政法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着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制定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的规范性文件,努力破解困扰律师调查取证的难题。修订完善关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投诉查处程序的规定,加强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的工作衔接。完善律师基础信息,对接省高院诉讼服务平台,升级优化律师管理系统。 二是 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促进律师执业活动和管理行为规范化。健全律师执业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和改进律师及律师事务执业许可工作,规范做好年度考核等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做好投诉查处工作,强化律师执业的准入、退出管理。按照司法部部署,积极探索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工作。完成“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评定工作,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建示范岗”创建活动。修订完善我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标准,发挥好综合实力评价的引导作用。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效。制定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律师协会健全自律规范体系,提升自律管理能力,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组织开展全省律师集中宣誓活动。 三是 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组织律师服务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战略部署,服务“十三五”规划实施,服务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我省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组建“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维护我省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省的合法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律师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进社区,选派小岗村志愿律师等公益法律服务。加强对律师的表彰奖励和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展示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厅法制处           2月13日召开处务会,传达学习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洪禹候厅长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2017年法制重点工作安排,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 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落地见效。认真贯彻实施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司法行政5项改革任务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提出10项改革;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研发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编印《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手册》,强化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奖惩,明确人民监督员经费列支项目和标准;探索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监督管理,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意见,编制并发布全省仲裁机构名册,进一步理顺仲裁监管机制。 二是 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全面覆盖。运用法治方式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出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努力解决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难和服刑戒毒人员死亡处置难等问题;开展法治示范系统创建活动,印发实施《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法治示范系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构建“1+5”系统化法治创建体系,将监狱、戒毒系统创建工作延伸到厅属单位、市县司法局和法律服务机构;加快推动司法行政地方立法,争取在2017年省人大审议《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并深入开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安徽省公证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三是 深入推进法制监督职能有效提升。推进制度建设全覆盖,对1955年司法厅成立以来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编印《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推动依法决策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党委、行政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规定;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研发双随机抽查信息系统,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统一规范全系统执法检查工作。 四是 深入推进法制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不断转变法制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当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前哨”,以及厅领导和厅机关各处室的法律参谋;努力提升业务能力,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建立厅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机构人员新法律法规领学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和执法岗位人员法治能力培训、考核标准;加快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研发法制工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争取年内投入使用。

(厅律管处   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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