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全球众筹市场面临诸多挑战
一项新奇的创意,一群“任性的”(仅凭兴趣)的投资者,通过一个互联网融资平台就能让项目发起方筹得实现自己目标和梦想的资金或资源,这就是时下风靡全球的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众筹起源于美国,随后向加拿大、欧洲等地迅速发展,中国等新兴市场更不可小觑。据世界银行统计,2013年全球众筹融资总额已达51亿美元,其中欧美市场占90%;预计到2025年其总额将突破960亿美元,亚洲市场所占比重有望大幅提高。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全球众筹市场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尽管增长势头迅猛,但面临着监管难度大、专业化和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等挑战。
北美和欧洲融资平台最活跃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份全球众筹报告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传统的资本形成模式逐渐消失,同时衍生出强烈的资金需求,从而促使投资者和机构开发出新的融资模式,于是众筹应运而生。报告称,自2009年以来,全球众筹市场高速增长,从最初仅5.3亿美元的融资总额,暴增至2012年的27亿美元,其年复合增长率高达63%。
从地区分布来看,北美和欧洲是全球众筹融资最活跃的地区。仅2012年,融资总额的95%就来自于北美和欧洲,其中北美地区占比接近60%。从平台数量来看,美国目前有超过340家众筹融资平台,在活跃平台数量上领先于世界,其次是英国87家和法国53家。全球各地的融资平台已为上百万个项目成功募资,覆盖社会公益、创业、艺术、影视、音乐、互动数字媒体等各种领域。
一直关注众筹发展的美国新泽西州弗拉特·格林伯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克·罗德里克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全球众筹市场现在还处于婴儿期,美国市场规模也不大,但行业增长势头相当迅猛。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在资本形成上依然资源分散,效率低下且成本较高,并且金融中介化因素明显。而众筹的出现,使得资本形成进入了互联网时代,所有的买家能够直接与卖家在没有传统中介的情况下接触。
罗德里克说,众筹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降低资本形成的成本,降低门槛,增加投资多样性,使得筹集资金变得更容易。与此同时,众筹也意味着全世界任何角落的投资人都能够通过这一平台找到所谓的最佳交易。当然,众筹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譬如这一行业需要越来越多的“散户”投资人一起参与进来,同时行业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也有待提高。另外,众筹需要为投资人提供“资产池”而不仅仅是个人资产,同时还需要为他们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
美国硅谷中国跨境天使平台理事长詹朋朋也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众筹市场在支持创业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仍处于上升期。但这一市场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许多众筹项目通过重金聘请公关公司制作精美的视频、广告推广等手段吸引了眼球和资金,但是项目本身并不是特别好。“普通投资人更多的容易受到非理性因素影响,被精美的视频、广告所诱惑,尤其是一些很炫的产品。但是,产品很炫,不代表整个创业项目质量很高,因为创业项目成功的要素里还有很多诸如团队、营销、竞争、内控等。”他说。
众筹“是投资价值,而不仅是产品本身”
按照募资的形式,众筹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捐赠型,一类是投资型。前者可细分为慈善型,即投资人投钱但不获取物质回报;产品型,即投资人初衷是支持项目,但仍能获取被投资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后者也包括两种模式,一是股权型,即投资人投钱获取的是被投资公司的股权。二是债权型,即投资人投钱成为被投资人或公司的债权人。目前,美国最普遍的还是捐赠型众筹,尤其是产品型。其中的代表就是眼下影响力最大的众筹平台“Kickstarter”。
Kickstarter是一家总部位于纽约布鲁克林的众筹网站融资平台,创立于2009年4月,始终致力于支持和激励创新。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成功推出75579个项目,大约总共筹得14.4亿美元的投资,而公司会抽取5%作为佣金。该公司发言人卡兹马克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们的宗旨是让任何具有才华的普通人和艺术家不会因为资金而发愁,当然前提是,要有好的创意。”据介绍,去年美国一家智能手表制造商鹅卵石技术公司曾在Kickstarter上筹得接近1030万美元,超过其目标融资额100多倍,成为全球至今最为成功的众筹项目之一。
卡兹马克说,大约300年前就已出现传统意义上的众筹,且属于文艺类范畴。1713年,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为了将古希腊诗歌《伊利亚特》翻译成英语,便承诺完成后会向每一位支持者赠送一本译作,而这一创造性的承诺为他带来了575人的支持,总共筹集了50多万英镑。“这和我们做的事情其实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现在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让更多人受益。”
陈航是一名目前在麻省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最近他与别人联合创办了一家名为Belleds的科技公司,并凭借kickstarter网站打响了头炮。今年6月,该公司一个能播放音乐的无线智能LED灯泡项目仅一个月时间就已成功在Kickstarter网站上筹得超过10万美元。他告诉本报记者,“众筹投资人看中的是价值,而不仅是产品本身。”他认为,众筹投资人对于待投资的产品和服务非常挑剔,因此发起方最重要的是如何出色地展示好自己的产品,吸引投资人愿意支持。
此外,与产品型或慈善型相比,具有一定风险但收益更为直接的股权投资型众筹模式近一两年内越来越兴起。在美国,房地产众筹平台正成为市场上增长最快的一种股权投资型模式。率先将众筹概念植入房地产行业的美国Fundrise众筹网站联合创始人丹尼尔·米勒告诉本报记者,该公司提供用户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及旅游地产等各种类型的不动产项目,投资门槛只有100美元。如果开发的项目要出租,投资者也可从租金获利,或从房地产的升值中获利。迄今为止,开发商利用这个网站已完成约30个项目的众筹,总计1500万美元,目前网站还在快速扩张。
美国法律监管方式趋于完善
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极大地扩大了公众参与度,是一场去精英化、去平台化的大众融资革命。但一旦出现违约,它给金融系统造成的系统性风险较高。因此,眼下各国都在加紧研究和尝试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
以美国为例,2012年初由奥巴马总统签署颁布的《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特别允许通过互联网为创业企业的项目募集资金,为众筹合法化开启大门。该法案对众筹提供了新的监管思路,特别是从强制注册和信息披露重点转向设定投资者投资上限,监管中介门户与筹资人并举。这样既柔和又审慎的监管制度降低了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资本形成,又对投资者进行了有力的保护。
针对众筹融资中无法采用股权激励机制这一问题,该法案对美国1933 年《证券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适当减少筹资成本的条款。美国牧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赖萌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法律对股权投资型众筹的监管一直是在两大监管目的博弈中发展。一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二是鼓励创新、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方便其融资要求、促进美国就业。另外,一个新的监管思路是通过监管众筹平台的方式来间接监管众筹。一方面法律规定,所有股权投资众筹必须通过中间方进行,不能由融资企业直接操作。另一方面,法律要求每个中间方进行注册,并对其有一系列的监管要求,比如要求其对在其平台上融资的企业进行背景调查,提供某些资料给监管机构。
当前,中国的众筹市场也在蓬勃发展,但由于监管缺位,已经出现野蛮生长的局面。罗德里克建议,首先,监管部门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普及众筹融资知识,充分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其次,由于众筹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问题和风险尚未充分显现,因此监管法律应当以原则性为主,不必规定得过细。此外,众筹平台必须实现完全透明化,不允许为任何特殊交易或是机构资金开绿灯。
责编:孙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