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培训补贴成“贪主任”唐生肉 心存侥幸前车之鉴不吸取

13.05.2015  17:05

岳西县技工学校培训处副主任张某某,在组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过程中,共计虚报700余名学员补助费用74013元,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是国家的一项惠农政策,主要是为了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但却有人将手伸向了这块“唐僧肉”,为了非法获利铤而走险,最终失去了宝贵的人身自由。近日,由岳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岳西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5月10日,该判决开始生效。

张某某自2007年到岳西县技工学校负责招生、宣传工作,2012年9月被学校任命为培训处副主任。2012年,学校安排张某某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决定培训费用按每人300元以内实行费用控制。在结算培训费用时,张某某向校长余某虚构培训费用超支的事实,余某遂同意按每人300元给其报销培训费用。在报销时,张某某虚报学员补助费用,如实际支付学员90元补助,在学员补助发放表上却成了150元,并骗学员说学校对费用报销卡得严,还有其他不好报销的费用,要求学员在150元的费用发放表上签名。通过每人多报一点点的方式,张某某共计虚报700余名学员的补助费用74013元。

2014年7月,省审计厅在对技工学校的扶贫培训费用进行审计时,发现张某某有虚报培训费用的嫌疑,遂将该线索移送岳西县纪委,纪委经调查后将张某某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了解到,在张某某之前,2012年岳西县映山红电脑培训学校的刘某曾因虚报培训费用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张某某对此事也非常清楚。“但我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查到我头上,现在我很后悔!”在失去人身自由后,张某某才有了这样的感悟,他的侥幸心理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原标题:明明有前车之鉴,仍心存侥幸虚报学员补助费用740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