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培训后才能卖烟花?庐江物价部门称此举违规

05.11.2014  13:11

昨日,庐江县万山镇李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上个月底他和其他烟花爆

竹经营户都接到电话,说要交费180元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才能取得新的经营许可证。经营户们质疑,这钱到底是谁收的?是否合理?对此,庐江县安监局称此举为“按章办事”,钱由培训学校收取。而物价部门回应称,该项收费未经核准,已责令培训学校整改。

经营户:换证费用去了哪

李先生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交钱参加安全培训是为了更换来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没有拿到任何收据发票。“收费培训大概持续有三年时间了,以前是200块,今年是180块,好像证是拿钱买的一样。培训到底是谁办的,这180块是谁来收,我们也搞不清楚。”

带着经营户的疑问,记者联系了庐江县安监局党组成员薛光宇。他告诉记者,烟花爆竹零售行业属于特种行业,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才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记者随后查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其中的确规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安监局:这钱是学校收的

既然培训是必须的,那么收费是否合理?经营户又为什么没有拿到任何收据发票呢?

对此,薛光宇介绍,庐江全县参加此次培训的烟花爆竹经营人员有292人,培训从10月29日开始,为期3天:“培训是庐江安泰培训中心进行的,由他们收费,费用不交到安监局。”

薛光宇还表示,进行安全学习培训的“安泰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是该县唯一有资质的培训中心。“我们安监局自己不能进行培训,就委托给培训中心,老师是培训中心的,不过考试是由安监局出卷,并监考的。”

物价局:此项收费不规范

昨日下午,庐江县物价局价检分局杨主任告诉记者,培训收费180元的情况属实,物价局已就此事进行了调查。安泰培训中心负责人向物价局介绍,180元的价格是在参考肥东、肥西的培训收费后,自行确定的。

杨主任介绍,安监局委托培训中心进行的安全培训是强制性培训,不适用于市场调节价。“政府机关(安监局)指定委托的社会团体搞的培训,收费要纳入物价局政府指导价管理,不能由他们自己定价。”杨主任说,安泰培训中心的此项收费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所以收费是不规范的,“我们已通知安泰培训中心暂停所有收费项目,责令其立即整改。”

叶婷婷 高爽 本报记者

0

编辑:高勇

资讯标签: 交钱培训后才能卖烟花 庐江物价部门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