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新调整,真实在

11.07.2017  21:03

      安徽经济新闻网讯  由于今年的缴费标准、待遇享受期及报销比例都发生了重大变动,和平路街道华业社区采取张贴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使辖区居民及时得知惠民政策的知晓度。

      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有三大调整工作:一是缴费金额。普通居民由120元提高至150元;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由30元提高至80元;在校大学生由35元提高到80元。二是缴费期限。参保缴费人员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在原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时间段上延长3个月,调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三是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70%、80%、90%调整为75%、85%、95%;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65%。

      通过宣传服务工作让居民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加深了解,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政府的民生工程政策。(郑琴 何袁莉)

责编: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