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税务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被公诉
03.07.2014 10:14
本文来源: 合肥在线
晨报讯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6月24日,泾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公诉机关提起的对原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张某涉嫌受贿的公诉。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57年生,安徽省歙县人。在担任宣城市国税局副局长期间,先后分管稽查局、征管科、所得税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等部门工作。
公诉机关称:2006年至2013年期间,张某先后收受泾县某铸造公司总经理池某、副总经理吴某贿赂共计20万元。2007年至2013年期间,张某又收受郎溪县某钢铁公司总经理池某贿赂共计2.7万元。
张某受贿之后,就开始利用各种机会,为行贿人在税务稽查、税务政策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在担任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22.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还在泾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之中。晨报记者 方佳伟 通讯员 曹霞 刘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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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14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