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30城放松公贷政策 合肥暂不调整

06.11.2014  00:47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11月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包括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等。在此之前,苏州等多地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额度进行调整。而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合肥公贷政策暂不会调整。

   超30城公积金政策放松

  据不完全统计,在湖南省之前,今年全国已有超过30个城市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这些调整绝大多数是趋向宽松,而降首付、提额度是最为常见的两种方法。抚顺、武汉、贵阳、沈阳等多地,均降低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门槛,比如抚顺规定,借款人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下调至15%;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为20%。武汉则放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门槛,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之前的70%调整为30%。

  还有多个城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比如苏州日前就发文调整商品房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成都、黄石将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合肥公贷政策暂不调整

  这些地方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将有效刺激公积金使用率的提升。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则表示,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暂不会调整。

  按照合肥现行政策,首付方面,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额度方面,上限为单方35万元,夫妻双方45万元。这与合肥市公积金目前的资金状况息息相关。目前,合肥公积金存贷比较高,自去年7月起至今,一直在实行轮候制,资金的“手紧”让政策开闸显得不现实。

   链接:周边省市公贷新政

  湖南:首套房首付最低20%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11月起,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同时恢复省内异地在长沙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均建筑面积尚未达到全市标准的,再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50%降低为40%,利率上浮10%。

   苏州无锡:二次贷款首付降至30%

  10月31日起,苏州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11月1日起,无锡取消公积金二次贷款的面积限制,首付比例也从最低50%降到了30%。

   扬州:首套房贷结清再贷算首次

  11月1日起,扬州市对拥有一套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再次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但对于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则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泰州:贷款最高额度涨到45万

  10月15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对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视同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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