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区整治提升“三步走”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将通过城市街区的有效整治,实现城市环境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魅力进一步彰显。
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内容包含街区环境、街区设施及街区立面三大类,涵盖道路沿线、环境卫生、街区绿化、施工工地、老旧小区、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环卫设施、交通设施、服务设施、建筑立面、附建设施、建筑屋顶等内容。其中,《导则》明确,公共厕所设计和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防止超标准建设,不得盲目贪大图洋,不得脱离实际需求片面追求豪华;第三卫生间内多功能台、儿童安全座椅等应设专用标志,规范公共厕所标识标牌的设置,且无障碍厕所应设在首层;实施城镇公共厕所提升行动,城镇公共厕所达到每平方公里3座至5座,中心城区形成“10分钟如厕圈”,鼓励结合既有场地改建公共厕所;要求落实公厕保洁服务标准,提高女性厕位比例,人流集中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小于2∶1,且实行公共厕所全天24小时开放。
在建筑立面方面,要求突出地域特色,对整体环境不协调的建筑外墙部位进行整治提升,应注意保持街区建筑的原生性和特色性;建筑外墙材料的选择应基于其所处的街区特色;鼓励建筑适当选用本地特色材质,突出地域特色。在景观照明设施方面,要求按照相关规划设置,与城市景观协调,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城市照明应节约能源,采用高效、节能、美观的照明灯具及光源,符合生态保护、环境保护要求,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避免造成光污染。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街区整治分为三级整治目标,整洁有序为整治起点,重在街区市容管理层面“去杂去乱”;宜居舒适是在整洁有序目标上的提升,重在街区人居环境层面“品质提升”;特色魅力是在宜居舒适目标上的进一步提升,重在街区风貌特色层面“品位升级”。(记者 何珂)
原标题:城市街区整治提升“三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