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深入实施“水十条”着力开展清水行动
10.01.2018 20:02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宣城市深入实施“水十条”,着力开展清水行动,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
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敦促各地抓紧完善工业集聚区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营管理,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完善生活源污染治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实施提标改造,全面推动县级城市内河(湖)整治,完善污水收集系统,重点乡镇建成区全面启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农业源污染治理,严格畜禽养殖规划布局,控制养殖规模,优化养殖方式,完善综合利用和污染处理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三年治理专项行动、“三线四边”环境整治。
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组织相关县区对南漪湖等重点流域实施水质改善方案,积极推行控“磷”等污染防治措施,治理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启动试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扎实推进“河长制”,做细做实“河长制”,严格落实巡河、问题交办等制度,实施“一河一策”方案。规范开展“河长制”规模化入河排污口监测,对市级规模化入河排污口水质开展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相关市直部门,切实实现“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0.01.2018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