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对抗震设防标准提出明确要求

18.12.2015  13:36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1号稳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6号)。文件对提高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作出全面部署。文件对地下管廊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提出出地下管廊建设应按照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减灾要求,达到乙类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