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镇烟花爆竹限放责任“绑”上干部身

29.09.2014  14:29

  近日,六安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最后期限临近,裕安区城南镇党委、政府高密度、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宣传的同时,不断强化干部责任,把限放责任“”在干部身上,镇政府与所有镇村干部签订承诺书,促使镇村两级干部都积极行动起来,认真担负起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责任。

  一是干部有宣传责任。镇村两级干部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限放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向家人、朋友、亲戚、同事进行宣传,同时担当起监督作用,当发现限放区域内有违规燃放者要主动制止或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二是干部有包保责任。对于在限放区域内的村、居委会、社区等,明确具体的包保责任人,全面负责包保范围内的限放工作。

  三是干部有带头责任。该镇要求,全体镇村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限放规定,在限放的时间和区域内,绝不燃放任何任何烟花爆竹产品,不使用电子礼炮。

  四是干部违规燃放严惩。该镇规定,凡是镇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干部职工一年内出现3人次违规燃放的,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个人转交纪检从严从重处理,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党委、政府说明原因。

  (耿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