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谯城区进一步深化生育关怀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爱活动,着力解决生产、生活、社会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提高特扶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发展。
提高特别扶助标准。 在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再次对计划生育特扶对象扶助金发放进行提标。具体是对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提标发放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承担。同时实行计划生育特扶对象扶助金发放标准城乡统一。2014年度全区共确认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191人,其中农村158人、城镇33人,发放资金总额73.8万元。
代缴新农合费用。 对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由区财政代缴其个人承担费用70元,代缴资金1.3万元。
实行社会紧急救助。 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成员伤残或死亡的,给予一次性不少于3000元的紧急救助。
免费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为每位计划生育特扶对象支付100元购买一份保额为6.6万元保期一年的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金1.9万元。
发放老年护理补贴。 安排专项资金为年满60周岁,具有本区户籍,按政策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根据失能程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200、100元的护理补贴。
实施免费健康体检。 组织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定期对全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实施免费健康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血压、胸透等。
开展慰问帮扶活动。 利用“5.29”协会日、端午节、父亲节、中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发送不少于500元的慰问金或同等价值的慰问品,同时建立由社会爱心人士及大学生志愿者参加的帮扶服务网络,实施结队帮扶,真正让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