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 乡村教师住房将获保障
今后,安徽省城镇学校的新任教师一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要先到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昨天,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安徽省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新任城镇学校校长必须有两年以上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挂)职经历。
编制:乡村中小学不能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计划”提出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要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县级 教育 部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和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
同时明确,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或变相占用乡村教师编制。
来源:城镇学校教师试用期满要去乡村任教
为了优先补充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计划”明确,城镇学校新任教师一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先到乡村学校任教两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对于通过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现职省特级教师则要联系1~2所乡村学校,定期开展送培送教活动。
待遇:乡村教师住房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根据“计划”,我省将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并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社会捐赠等渠道建立县级教师重大疾病救助资金。
此外,各地要编制“十三五”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纳入“十三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通过3~5年努力,逐步解决乡村教师居住困难问题。
制度:乡村学校挂职后才能进城当校长
“计划”还提出,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具体来说,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同时,建立县域内中心校教师校长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长效机制,实施学区内中心校教师和村小学、教学点教师的双向流动。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乡村教师校长到城镇学校挂职锻炼。新任城镇学校校长须有两年以上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挂)职经历。(记者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