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5〕175号

02.11.2015  17:17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9日

 


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打造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现就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全面融入城乡建设活动,合理布局城乡各类空间,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努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城乡建设方式根本转变,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人居环境宜居舒适、建设方式集约高效、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城乡发展格局。

1.绿色空间格局初步形成。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有效优化,绿色城乡规划体系基本完善,城市空间品质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

2.绿色城乡环境日益凸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承载能力显著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风貌各具特色,基本形成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3.绿色建造体系基本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比例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广泛应用,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形成绿色循环的建造体系。

4.绿色生活方式形成风尚。低碳绿色出行方式深入人心,生活垃圾分类、节水节电、替代能源应用等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自觉行为,基本形成节能低碳的生活风尚。

(三)实施步骤。

1.试点示范阶段(2015—2017年):坚持示范引路、重点突破,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以及“多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等专项试点,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和经验。

2.全面推进阶段(2018—2020年):坚持系统推进、全面提升,在试点示范基础上,建立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技术标准、评价指标等体系,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二、重点行动

(一)绿色规划引领行动。

1.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省域空间管制,协调跨省际、市际的山体、水体等重要生态廊道,划定省域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和监管机制,构建“以巢湖为生态核,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区和皖北地区为主要生态功能区,长江、淮河、新安江、梅山—巢湖—裕溪河、沙颍河—淝河—菜子湖和北坨河—池河—巢湖为主要生态保育带”的“一核四区六带”省域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协调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到2017年全面完成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建立健全城市开发边界管理体制机制。

2.完善绿色城乡规划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突出绿色发展导向,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适度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总量,逐步增加生态用地比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明确绿地率、绿容率、绿色建筑比例、可透水地面比例等绿色发展指标要求。

3.提升绿色空间品质。尊重自然格局,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以及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三区四线”。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布局,加强城市周边以及城市内部山体和水系的保护,打造城市视廊体系,使城市显山露水。突出人性化空间尺度设计,推广低强度的小街区建设模式。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记忆地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到2017年设区城市至少建成1个特色街区。

(二)绿色城市建设行动。

1.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化。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大力推行低影响、低冲击开发模式,加快建设“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控制利用系统。加大城镇供水、供热、供气管网和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强化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加快推广中水回用工程。到2017年,建成一批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工程,全面启动城市(县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能力大幅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各类管网养护和运行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2.完善城镇园林绿地系统。持续推进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到2017年,新增和改造提升城镇园林绿地面积3亿平方米以上,建成绿道4000公里,设区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到2020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80%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建成以城市绿道为基础、区域绿道为骨架的全省绿道网络。

3.加强城市环境治理。开展以垃圾清理以及空中管线、建筑立面、户外广告、交通、经营环境秩序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加大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取得突破。到2020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开展。

(三)绿色村镇建设行动。

1.传承村镇风貌特色。完善村镇规划编制标准,提高乡村地区规划编制管理水平,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开展小城镇城市设计研究,推进宜居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创建。编制完善村庄规划,注重村庄风貌管控,保护村庄肌理,加强农房设计指导,体现乡村自然人文特色。到2017年,基本做到所有村镇建设都有规划管理依据,新增省级宜居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50个。到2020年,新增省级宜居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100个。

2.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开展传统村落认定,建立完善传统村落名录、档案,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强化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到2017年,传统村落名录、档案基本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中国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全省传统村落得到全面保护。

3.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3年行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健全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洁服务长效机制。以乡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改水、改厕力度,坚持自然、乡土、经济的原则,引导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河塘周边植树。到2017年,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5%、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村庄生活垃圾和污水基本得到治理。

(四)绿色建筑推广行动。

1.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到2017年,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执行率达到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比2011年提高20%,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实现能耗监管全覆盖。

2.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造。开展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示范转向区域示范。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宜技术,提升绿色施工水平。到2017年,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达到60%以上。

3.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预制构配件和部品部件、住宅全装修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和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产业园区或集聚基地。到2017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部实施全装修,设区城市新建住宅中全装修比例达到20%以上;全省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5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建筑产业现代化一体化产业链基本形成,装配式施工能力大幅提升。

(五)城市智慧管理行动。

1.推进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一体化。加快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编制《安徽省智慧城市建设指南》,整合城市基础空间、人口、法人、建筑物等基础数据资源,搭建统一技术构架、数据结构、应用模式、业务流程、标准交换格式、安全保障机制的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建、共用和共享。

2.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智能化。加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数字化信息技术在市政道路、桥梁、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领域的应用,加强城建档案管理,推进数字化异地备份,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3.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化。加快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对城市道路占挖、渣土车辆、景观亮化控制等系统实行协同管理。到2017年,城市及50%的县城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到2020年,所有县城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

(六)绿色生活倡导行动。

1.倡导低碳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采用新能源、清洁燃料公交车辆,合理分配城市交通路权,完善路网结构。推进国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省建设,全面推广公共自行车,按照绿道标准建设改造步行和自行车道,改善步行和自行车骑行环境。到2017年,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设区城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到2020年,城市和县城完成步行和自行车道路体系建设改造,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建成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系统。

2.倡导绿色节能生活。通过新闻媒体、展览展示、技术推广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展示绿色建筑效益,倡导绿色住房消费。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节水型器具、LED照明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引导绿色装修。

3.倡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机制,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机结合,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建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召集,省相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市、县要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指导、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问责制。

(二)完善政策体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商务、税务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支持政策,整合相关资金,对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示范等重点项目实施“以奖代补”。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城乡建设。

(三)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屋面(立体)绿化、雨水收集、再生水利用等成熟适宜技术。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关键技术实施科技攻关,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筑企业组建城乡建设绿色技术研发中心。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技术路线,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

(四)抓好宣传培训。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培训计划,将相关知识纳入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增设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课程,大力培养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知识和相关技术,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