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第四季度共核减9户不合低保条件家庭
01.01.2015 01:14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发〔2012〕45号、皖政〔2013〕72号、皖编办147号文件精神,根据埇编〔2014〕37号《关于设立宿州市埇桥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批复》,埇桥区民政局成立了埇桥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自2014年7月成立以来,核查中心3名工作人员展开了工作,先后对埇桥区各乡镇申请农村低保群众进行了入户核查,第四季度共核查96户,其中核减9户。极大的减少了“错保”、瞒报现象,杜绝人情保。
上报单位:埇桥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小娟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01.01.2015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