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局整治“小饭桌”搭建食品安全“防护墙”

11.03.2017  12:02

为加强学生“小饭桌”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宿州市埇桥区局积极采取措施,建档立制,严格备案审批程序,开展“小饭桌”专项整治和培训,切实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认真摸底调查,健全监管档案。联合教体局和各街道对学生“小饭桌”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通过电话或上门逐家核实学生“小饭桌”地址、开办者姓名等内容,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完善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为全面开展监管工作奠定了软件基础。  截至目前,仅中心城区摸排出“小饭桌”234家,从业人员798人,就餐学生达5970人。

二是严格登记条件,实行备案管理。参照餐饮服务许可标准,制定学生“小饭桌”开办基本条件,对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等13项重点内容做出规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达不到开办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备案。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实行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业户严格标准,规范经营。对登记后改变登记条件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学生小饭桌,一律取消登记资格,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四是加强从业培训,强化监督指导。在排查风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培训、定期培训、上门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小饭桌”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日常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物中毒的预防以及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完成4个批568人次的“小饭桌”从业人员培训。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工作落实。联合教体局、卫计委、公安、环保、消防、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对我区“小饭桌”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小饭桌”34家,提出改进意见70余条。通过专项整治,辖区“小饭桌”经营业户的食品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规章制度落实更加严格规范,卫生条件也有了极大改善,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