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政策先行效果显著
25.02.2016 10:31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2月24日消息:2015年,宿州市埇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实施意见》(埇办发〔2015〕4号),印发全区施行。《意见》从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残疾人养老权利、残疾人就业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对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改善残疾人生活,加快实现小康目标,共享物质文化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的出台贯彻了《宿州市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实施办法》(宿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为健全埇桥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实现残疾人与全区人民同步小康,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强的制度性保障。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康复需求,《意见》从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及护理补贴制度、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政策、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关心贫困残疾人日常生活以及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需求、基本康复需求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提出,家庭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经申请并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A类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按其享受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从效果来看,通过分户施保的施行,2015年埇桥区享受残补人数比2014年净增722人。 对于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意见》明确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残疾人养老权利,夯实残疾人基本养老基础;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公办福利院或敬老院应优先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入院,居家养老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目前埇桥区自主出台了《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救助办法》,2015年救助残疾人子女大学生275人。在城区建有残疾人智能化托养中心,在永安、时村等乡镇建有残疾人托养中心,集中托养残疾人218人,给予补贴50万元。埇桥区还对8000名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为了全面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5年初,埇桥区残联会同财政、住建、金融办、扶贫办联合研发了《埇桥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制定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指标体系及评估范围,统计、扶贫、农调部门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列入政府扶贫统计、监测和检查范围。2015年11月,埇桥区委、区政府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16年扶贫开发计划纲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局规划,在危房改造、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及扶贫项目等各方面予以倾斜。据统计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0307人。区残联联系帮扶芦岭镇王老庄村脱贫,春节期间组织慰问贫困户40户,慰问金12000元。扶持20户开展大棚种植,每户扶持资金4000元,共8万元。“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工程”落实5户残疾人,每户扶持2000元共1万元。协调省华融资产有限公司投入15万元、区残联投入5万元用于村委会改造。 针对普遍存在的残疾人就业难,《意见》要求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各地在招录公务员时要努力为残疾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并将用人单位是否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纳入各类先进单位评选标准。积极开辟就业渠道,加大公益岗位扶持残疾人就业力度,落实就业税费减免政策。要从每年的公益性岗位中按不低于10 %的比例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意见》还强化了工作保障。强调埇桥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要切实担负起对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指导、组织、协调、督查等职责,并实行年度通报制度。 据统计2015年通过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方面各项救助惠残政策的实施,埇桥区残疾人收益2万人次,受益资金2000万元,比2014年增长约10%左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残疾人增收。 埇桥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实施意见》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强化了政策导向:一是抓救助,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注重输血,注重救助;二是抓就业,也是抓造血,促进残疾人发展;三是抓减负,减轻残疾人在交通、住房、康复、教育等方面的社会负担;四是抓责任,抓残联的责任,抓党委政府的责任,抓社会各界的责任,抓企业的责任,抓责任也就是抓落实。坚持了目标导向,一是无劳动能力残疾人,依靠制度保障稳定解决温饱;二是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通过就业达到全区小康平均水平。(宿州市埇桥区残联孙玉强)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5.02.2016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