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制度建设“瞄准”五项重点
05.04.2016 19:09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是地方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建设,围绕五个方面工作重点,制定出台了26项规范性文件,为较好地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监督工作制度建设。为保障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定了“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为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出台了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从议题的确定、审议前的调研、审议中的表决、审议意见的落实、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对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为保证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为加强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定了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意见。
二是代表工作制度建设。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议案以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议案以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工作,修订和完善了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为激励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增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实效,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及奖励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代表走访选民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三是机关工作制度建设。为把区人大常委会及办事机构建设成为 “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区人大常委会从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了区人大机关考核办法、“一办六委”考核办法、常委履职考核暂行办法等,完善常委会“一会一法”学习、机关每周学习制度,着力形成一套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人事任免制度建设。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结合埇桥区实际出发,认真借鉴上级出台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制定了埇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不断健全完善人事任免制度,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对任免干部的范围、提请任免程序、法律培训考核、任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公布及颁发任命书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从各个环节上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任后监督,适时决定开展听取工作报告、组织部门测评等活动,
五是联系基层人大制度建设。埇桥区人大高度重视与乡镇、街道人大的交流联系工作,经常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进行指导。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大的职能作用,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区人大根据区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埇桥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年度评优办法》,从党委重视、监督工作、代表经费保障、代表活动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人大信息宣传、自身建设等多方面按照百分制进行细化,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有章可循。(李民) 信息来源:宿州市墉桥区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5.04.2016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