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争取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

18.03.2015  19:44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3月13日消息:近日,埇桥区委、区政府出台文件,争取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 按照2010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09〕110号)文件要求,埇桥区两办下发了《埇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埇办发〔2010〕9号)。埇桥区40个乡镇、街道(含开发区等)于2010年全部配备了专职理事长,选聘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城市44个社区、农村338个行政村选聘了残疾人助理员。全区共聘用残疾人专聘委员﹙助理员﹚420人,健全了残疾人组织纲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过“两员”的配备,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形成了残疾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格局。2013年4月,省残联印发了《关于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实名制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3年元月起,对全省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误工补贴。”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市、区)安排,省财政结合省级残保金统筹情况给予一定补贴。”省残联将对补贴资金发放进行全程管理监督,每年从各市残疾人专职委员上报数据库中随机抽查50名,如发现5%以上(含5%)残疾人专职委员,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未实行绩效考核或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将取消该市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以及第二年该项目支持,并将结果向党委政府通报。据此,埇桥区又对420名专职委员、助理员对照条件进行梳理。对残疾人亲友比例超过20%、重残不适宜工作岗位、年龄超过60岁的问题进行整改,调换人员80多人。目前埇桥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条件符合省规定。 几年来,特别是“十二五” 以来,残疾人事业迅速发展,国家投入的力度逐年加大,惠残项目逐年增加。由此残联部门承担的工作大量增加,残疾人工作者肩上的担子愈来愈重。有了“两员”队伍的加入,为残疾人组织注入了新的力量。埇桥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在发展残疾人事业方面作出巨大贡献,特别是在密切联系残疾人,发挥桥梁的作用不可替代。通过几年学习培训和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打造成了一支爱岗敬业、稳定实干、乐于奉献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为了稳定队伍,2015年2月,宿州市埇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实施意见》(埇办发〔2015〕4号),提出“争取将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残疾人助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工作补贴”。(宿州市埇桥区 孙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