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人〔2015〕2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发展,省教育厅研究制订了《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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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