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泗县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落实好“五字诀”,逐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了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坚持一个“优”字,强化财政保障力度。 多年来,该县始终坚持对计生利益导向工作“优先考虑、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做到倾斜、倾心、倾力。在利益导向资金兑现方面:该县从2005年实施奖扶制度开始,在县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连续10年垫付资金提前兑现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资金,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2013年为1800万元,2014年达2100万元。在计生家庭子女升学方面,凡报考本县普通高中的农村独女和双女户子女给予加10分照顾,并优先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优先享受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困难资助;独(双)女困难家庭的女孩,考入国家计划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由人口基金提供1000至3000元学费资助,在读期间每年再发500 元。在生产扶持方面,把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劳务输出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就医方面,政策内怀孕育妇,在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的基础上,由人口基金给予不少于500 元的补贴。
二是坚持一个“活”字,营造浓厚舆论范围。 该县注重强化利益导向舆论引导作用,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奖励优惠政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宣传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生活e站、远程教育、文艺演出、散发宣传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级关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优先、优待、优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注重注重开拓新的宣传载体,如:通过逐村召开计生表彰大会,对执行国策的先进个人、模范家庭进行表彰,组织计划生育先进人物、少生致富户、帮扶致富户等组成的计生利益导向“演讲团”巡回演讲,现身说法,用事实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通过逐村开展计生利益导向知识有奖竞答活动,通过发放奖品的形式激励群众主动参与。截至9月10日,该县组织召开村级表彰大会、举办有奖知识竞赛共200余场次,参与群众达4万余人,发放脸盆、水瓶、毛巾、浴巾、围裙等各类奖品折合现金达16.1万余元。
三是坚持一个“实”字,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坚持一手抓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一手抓帮扶服务,把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转移到少生快富、加快发展上来,进一步拓展和丰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内容。针对计生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组织实施了“三明确、三帮、三送、三上门”的帮扶活动。“三明确”,即组织协会力量,对所有需要帮扶的贫困户明确帮扶人员、明确措施、明确帮扶目标;“三帮”,即在思想上帮“立志”、在择业上帮“转型”、在生活上帮“解困”;“三送”,即送资金、送项目、送技术;“三上门”,即重大节日上门慰问、重要季节上门帮工、重点困难上门解决。通过多措并举,为计生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难题提供实实在在的助力,帮助其发展生产、发家致富。
四是坚持一个“严”字,狠抓管理的关键点。 该县注重抓好计生利益对象奖扶管理工作,重点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和专项资金的安全,确保奖励资金落实到户到人。一在资格确认上,按照严、细、实的要求,组织计生、乡镇等部门相关人员,扎实做好各类奖励对象的调查确认工作,确保不错、不漏、不重。二在资金管理上,设立计划生育奖励优惠经费专户,专款专用,财政不调控,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保证全部用于计生家庭奖励兑现。三在资金发放上,减少中间环节,通过农补“一卡通”直接打卡,到户到人。四在社会监督上,将各类奖励优惠的政策、对象和奖励扶助金发放情况张榜公布到村、到组,实行村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利益导向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类对象对象确认、资金配套、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绩效考评。
五是坚持一个“合”字,凝聚部门合力。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共同为实施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为补充的联动机制,确保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实施方案,从最需要的人群入手,从最急切的方面支持,积极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教育部门对报考本县普通高中的农村独、双女户家庭的子女给予加分照顾;卫生部门对计划生育对象免费婚检;民政部门负责将计生特困家庭分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社会救济范围;县妇联、团县委将计生特困家庭中的失学儿童和贫困学生纳入“春蕾计划”、“希望工程”和“阳光行动”予以救助;计生部门每年为计划生育家庭已婚育龄妇女提供2次免费“查病、治病”,免费为计划生育对象落实技术服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等。通过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真正在全县形成“人人关注计划生育,共同落实利益导向机制”的新格局。(刘国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