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六成以上地面停车场将要有林荫 设毁绿举报热线

05.04.2016  11:26
摘要 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通过其它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今后,在合肥市的城市地面停车场中,林荫停车场将至少占六成。《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这一点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这一细则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城市里的公园绿地是老百姓假日休闲的最爱,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居民出行500米见绿、1000米见园的要求。在城市建成区、特别是老城区,对于5000平方米以下,并且不具备规划建设条件的零星地块,将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如果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此外,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相关责任主体也应当进行绿化或铺装。

  征求意见稿对城市林荫路的建设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城市道路单侧绿线宽度达到或超过8米的,可以结合周边环境条件,建设带状公园绿地。同时,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通过其它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对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且古树名木保护率不低于98%。对于损绿毁绿的行为,相关部门将设立举报热线,接受公众举报。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