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震应急检查组赴福清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

14.02.2016  13:0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震救发〔2011〕4号)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做好地震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地震局、市发改委、民政局等部门组成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由市地震局局长戴黎率队于2月6日下午赴福清检查地震应急工作。
检查组听取了福清市政府办地震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福清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救援物资保障体系、应急避难场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地震科普宣教等方面情况。
      检查表明,福清市政府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震预案体系、应急资金投入和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成545个避灾点,按照国家标准建成17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成了2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并开展了演练,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检查组肯定了福清市地震应急工作取得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