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采测分离”

17.10.2017  02:3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环保部《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保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7年10月起,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取“采测分离”模式,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采样,样品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加密编码后,随机分配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确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省环保厅积极响应,有续部署,成立以贺泽群副厅长为组长的上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推进上收工作。按照环保部的工作要求,以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名义向各市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方案》。

10月5日,我省除湖库点位外的所有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均完成断面桩安装。省环保厅组织各市与承担采样工作的5家公司积极联系,专门建立工作QQ群,充分做好采测分离的前期准备。目前,各市已全面开展采测分离和同步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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