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合同本息结清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5〕40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2008年8月,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启动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2015年8月31日是首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合同本息结清日。为切实做好国开行助学贷款到期合同本息结清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对于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合同本息结清工作,不仅是县(区)政府履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市、县(区)教育部门职责所在,对于促进此项惠民政策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市、县(区)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如期、足额完成到期合同本息结清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1.各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含开发区)到期合同本息结清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所辖县(市、区)工作进度,抓好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调度。
2.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向政府的工作汇报,提请县级政府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力量,充分发挥县级资助中心、中心校(高中和村小)以及毕业生母校的作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到期合同本息结清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
今后,各县区要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里的信息,下载出到期合同人员名单,制定催收工作时间表,并于7月底前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2015年首批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合同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三、统筹协调,强化管理
1.增强工作主动性。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年度到期合同本息结清工作,根据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利用系统内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所留的电话、邮件、QQ、微信等通讯手段,多渠道掌握借款人及家庭情况,及时与借款学生取得联系,告知其逾期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违约告知。
2.加大催收工作力度。每年到期合同本息结清日正值贷款申请、受理高峰阶段,且任务越来越重。各县区要在确保受理工作平稳、有序的同时,根据本县区到期合同本息结清工作量合理安排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按照有关工作部署,有计划地在相关媒体上开展征信宣传和诚信教育活动,对可能存在违约风险的借款学生要及时跟踪提醒,并及时寄送《还款通知书》(可从系统“贷后管理”-“还款通知”模块导出)。
3.国家开发银行将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严格履行个人征信信息采集和上报责任,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的学生,依法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借款学生的不良信息(无需再次告知借款学生)。
4.各市教育局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74号)要求,将助学贷款工作纳入对所辖县(市、区,含开发区)教育督导和年度考核内容。
5.有关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及时督促所辖开发区做好相关工作。
6.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振,0551-62831867。
国开行安徽省分行客户二处:许玮,0551-62867771。
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