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与景德镇市两地人大联手推进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执行
11.08.2015 18:04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阊江,又名阊江河,是昌江河在我省祁门县境内的称呼,也是祁门县的母亲河。阊江——昌江水系流经安徽、江西两省,是徽饶水道的北道,发源于祁门县大洪岭深处,向南流经景德镇,经鲇鱼山至鄱阳县与乐安河相汇,合流为鄱江,之后西流四十余公里注入鄱阳湖,全长二百五十三公里。近年来,阊江流域水环境与水资源联合保护工作一直成为两地人大的跨省行动。
会议认为,国务院今年4月2日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为做好阊江流域水环境与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两地人大要抓住此契机,加强联系,达成共识,创新机制,监督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就两地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成共识: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广大公民环保意识,推进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二要加强统筹防治。采取全方位系统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区和集镇的污水处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和运转,建立农村清洁工程长效管护机制。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理,督促各方履责到位。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黄山市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08.2015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