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在线课堂优秀单位、个人评选和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20.03.201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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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2015〕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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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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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农村教学点开齐开好开足薄弱课程问题,我省创新开展在线课堂实验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11月,教育部在芜湖市召开了中西部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总结和推广了我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典型经验。为鼓励先进,增强广大项目单位和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在线课堂常态化教学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在线课堂优秀单位、个人评选和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线课堂实验项目和第一批建设项目的县(区)和学校,承担在线课堂建设、管理或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者、技术管理人员、主讲教师和辅助教师。其中组织管理者为县(区)教育行政管理、电教、教研系统人员和学校校长等。

二、活动内容

分优秀单位、优秀个人评选和课堂教学评比三类开展。

(一)优秀单位

主要针对已实施在线课堂项目的县(区)和学校。每县(区)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的优秀单位2个。

(二)优秀个人

主要针对组织管理者、技术管理人员、主讲教师和辅助教师。每县(区)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的优秀个人为3名,其中繁昌县和南陵县各增加1名。

(三)课堂教学评比

主要针对主讲教师。每县(区)推荐参加省级课堂教学评比的主讲教师3名,其中繁昌县和南陵县各增加1名。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单位

1.评选条件:

(1)本区域或本单位的在线课堂建设、管理与应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

(2)在线课堂建设、管理与应用工作全面到位,在线课堂教学管理与应用工作常态化;

(3)有创新的工作做法等。

2.评选采用查看文字材料和在线课堂监管平台应用数据的方式进行。文字材料中主要包含本区域或本单位在在线课堂建设、管理与应用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创新做法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3.参评单位由县级推荐,经市级评选,再报省级参评。

(二)优秀个人

1.评选条件:

(1)参与本区域或本单位的在线课堂建设、管理与应用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有典型的优秀事例、创新做法或经验等。

2.评选采用查看材料和在线课堂监管平台应用数据的方式进行。材料中主要包含本人在在线课堂建设、管理与应用工作中的优秀事例、创新做法或经验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材料可以是文稿、PPT、数字故事等。

3.参评人员由中心校或城区学校推荐,经县级、市级评选,再报省级参评。

(三)课堂教学评比

1.本次评比覆盖所有列入在线课堂教学的学科。

2.参评教师在真实的在线课堂主讲教室教学环境中,面对教学点的学生授课。

3.采用常规评比或网络评比两种方式进行。网络评比功能3月27日开始启用,即利用在线课堂监管平台进行,教师届时在本教室登陆在线课堂教学平台,点击“课堂教学评比”按钮进入评比页面进行授课;各地可凭管理员身份登陆在线课堂监管平台,点击“课堂教学评比”按钮进入活动页面,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和组织评选。具体的操作办法届时见活动页面。省级在线课堂课堂教学评比在各县区评比基础上进行,采取集中现场授课形式,并统一采用阔地在线课堂教学平台,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发动,抓好落实。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做好各奖项的评选推荐工作。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在线课堂教学管理与应用水平,提升教学点教育质量。

省级评选活动拟在5月份进行,请各地在4月10日前将参加优秀单位和个人的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1和2)报送到省;4月20前将参加省级课堂教学评比的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送到省。

省电教馆联系人:王雪如;联系电话:0551-2816052;传真:0551-6282932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优秀单位评选参评汇总表

    2.优秀个人评选参评汇总表

    3.课堂教学评比参评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