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
07.09.2015 12:49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皖农机计财〔2015〕142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2015年7月23日,因发现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和公司)部分产品存在铭牌不规范等问题,我局下发《关于暂停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5〕124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圣和公司1GQN-200、1GQN-230型旋耕机,1JQ-165、1JQ-172、1JQ-180型秸秆粉碎还田机补贴资格。
针对存在的铭牌不规范等问题,圣和公司深刻反省,立即进行了全面整改。合肥市农机局等相关市、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该公司整改情况组织了督查,认为其整改已经到位。为满足农民购机需求,保障购机农民享受国家补贴的权益,现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恢复圣和公司1GQN-200、1GQN-230型旋耕机,1JQ-165、1JQ-172、1JQ-180型秸秆粉碎还田机补贴资格。
圣和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如再次发生违规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圣和公司补贴机具经营行为的监管,发现违规及时报告我局。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9月7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07.09.2015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