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土地新政” 土地经营权流转如何规范

24.11.2014  12:1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本报邀请相关专家,结合我省实际解读政策。

   ·对话嘉宾·

  安徽省农委副主任陈卫东;合肥市农委主任何 杰;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预测处副处长阮华彪;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城乡经济所研究员谢培秀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摘自《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如何推进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

  -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坚持依法规范操作

  谢培秀: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首先要完善农村土地权益关系,破解农民承包土地权属和权益不清问题。长期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靠合同管理,没有严格规范的国家登记。带来的突出问题,就是承包地块四至界限不清晰、面积不准确。现在一些地方流转中的纠纷多是由此引发。正因为如此,《意见》把推进经营权的登记颁证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明确提出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并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登记制度,加快登记颁证,彻底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的问题,这将为土地流转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基础,也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条件。

  阮华彪:《意见》提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这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平台能够实现流转双方信息无缝对接、提高土地流转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规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权益。我省应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同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信息化管理,打造土地流转交易的“无形市场”。

  此外,《意见》还提出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这是只落实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和以土地入股的收益权,而不明确农民具体承包的地块和面积。这样一种制度创新能够有效避免确权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加快土地确权和规模流转。但从长远来看也可能存在一些隐患。因此,这一操作必须要尊重农民意愿,完善制度安排。

  陈卫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贯彻《意见》要求,需要在工作中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坚持依法规范操作;面对问题要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目前,我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体进展顺利,下一步要加大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发挥好试点县的主体作用,及时总结推介典型经验,梳理研究共性问题。对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归档、建档、保管等作出统一规范,为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档案奠定基础。今年我省被国家列为整省推进的试点省,试点省工作方案已上报农业部。

  【延伸阅读】

  今年初,我省在20个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力争在一年内完成任务,并为2017年全省范围内基本完成该项任务积累经验。

  我省是全国最早开展试点的省份之一,自2008年以来,我省在15个县的19个乡镇、83个村开展了确权登记试点,完成确权面积27万亩。今年下半年,我省又在20个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区)以外的县(市、区),再选择87个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