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16.03.2016  19:07

    本报讯   3月15日,界首市政府组织20多家企事业单位,在市政府广场隆重举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博、市人大副主任王东升、市政协副主席李国良莅临现场参加活动。
    活动启动仪式上,刘博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2015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希望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及各相关执法部门认真宣传贯彻好新消法,把“新消费 我做主”的理念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鼓励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协调作战、共同维权。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如强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对界首市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回顾,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界首市医药公司和阜康阳光大酒店作为“诚信示范单位”代表作表态发言。
    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单位除在现场设置宣传台,展示宣传展板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将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摆放于展台前,并现场说法讲解分辨真假产品的知识和技巧。现场同时开展了文艺演出和“新消费、我做主”万人签名活动,增进了与群众之间互动。活动期间,全市各单位主动吸引群众接受教育、回应群众咨询3000余次。(特约记者 李骐骥 本报记者 季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