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产能合作布局轮廓初显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多方采访发现,包括吉林、河北、辽宁等地在内的多省市都已经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国际产能合作的具体方案,同时从国际视角看,中法、中拉、中哈等多项合作也正密集进行,国际产能合作体系机制建设也在提速。接受记者采访的权威专家指出,国际产能合作,不是淘汰落后产能,而是将我国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有需求的市场。目前,国际产能合作布局已经初显轮廓,以境外经贸合作区为主的推进路径渐渐明晰。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随着这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的正式出炉,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框架也基本建立。
而在中央提出国际产能合作之后,地方对接的思路也开始渐渐明晰,不少地方制定出台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据悉,吉林省日前制定了装备制造和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下一步,吉林省将推进60个重点项目建设,圈定俄蒙等东北亚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非洲等为重点区域。河北省也制定了支持优势产能国际合作若干意见,将钢铁、水泥、玻璃、光伏及装备制造等“4+1”优势产业确定为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此外,辽宁等地也制定了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施方案,提出了重点行业、企业、产品及项目清单。
从目前各地推进路径来看,境外经贸合作区成为优选的载体。据商务部统计,目前,中国正在全球50个国家建立118个经贸合作区,其中有77个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的23个国家。这些境外经贸合作区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平台,也是产业集聚的平台,其中部分园区成为当地工业化的孵化器和样板。
从国际视角看,中法、中拉、中哈等多项合作也正在密集进行。例如,中哈形成了早期收获项目清单,包含48个项目,金额达303亿美元;中国与比利时签署12项双边合作文件,金额超过180亿欧元;中法两国政府共同发表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联合声明;中拉产能合作也正在以“3×3”的新模式展开等。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牵头对外开展产能合作的国家已达12个。
与此同时,随着产能合作部省协同机制、第三方合作等机制的诞生,国际产能合作体系机制建设也在提速。
“需要强调的是,国际产能合作,不是淘汰落后产能,而是我国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有需求的市场。此外,产能国际合作不是排他性的,是以产业加速集群的方式吸引来自东道国和第三方的企业,共同推动相关国家的工业化。”国内对外投资领域权威专家、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邢厚媛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明确指出。
从推进的行业来看,邢厚媛认为,不仅局限在《指导意见》中提到的钢铁、有色、建材等12大类重点行业,更多的行业将面临发展机遇。基础设施要“走出去”,金融、电力、通讯、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也要“走出去”。
从推进的区域来看,应该不仅仅是面向发展中国家,也包括发达国家和转轨国家。“与高端市场、高端企业的合作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获取智力、管理、市场渠道和资本资源。能否在全球整合资源谋划统筹发展大局是我们未来能否引领跨国产业体系的关键。”
在邢厚媛看来,国际产能合作既是遵循国际产业发展规律、将国际需求与国内经济发展动力紧密结合的重要战略部署,又是中国应对经济新常态的重要举措。
“国际产能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企业简单出去了就解决了,也不是做几个规划就能解决的问题。国际产能合作要遵循国际产业发展的规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邢厚媛指出。
她指出,不同地区的产业特点是不同的,各地要针对本地经济发展的新矛盾、新问题,根据自己的情况去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编制国际产能合作规划,有关省份、重点企业、主要金融机构建立协作机制,扩展双边产能合作机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合作项目,联合发达国家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商务部也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优惠贷款、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手段,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行业对外投资合作等。
“2006年开始的境外合作园区的建设可以视为试点阶段,打下了基础,现在是要正式进入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发展的阶段。今年可以视作国际产能合作的启动阶段,为未来五到十年的深入推进谋篇布局。”邢厚媛说。
在她看来,之前的“走出去”相关扶持政策是带有普惠性质的,当今的国际产能合作则需要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比如之前园区合作区建设的政策要进一步强化和推广。金融保险等政策也要有所创新,例如政策性境外投资保险要扩大覆盖范围,财政政策层面既要继续扩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覆盖面,又要兼顾用国内政策来弥补未签署协议的国家的空缺。政府服务和外交政策也要继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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