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所作的《关于检查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安徽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试行)》(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国防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把国防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对象,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基础保障,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军地配合、社会支持的良好局面,全省各地国防教育工作逐步推进,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逐步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全民国防教育既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又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尽管近年来我省国防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随着当前国防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国防教育工作与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全社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有所淡化;国防教育各成员单位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国防教育工作尚未实现军地合署办公,绝大多数地方没有将国防教育纳入党政机关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国防教育工作的经常性和针对性不够,形式比较单一,教育实效不够明显;国防教育的发展不够平衡,教育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等。
针对上述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对国防教育的思想认识。要从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职、尽职尽责。加强对全民的国防教育和引导,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激发爱国热情,促进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为建设和巩固国防奠定坚实的思想根基,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进一步健全国防教育的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工作的主导作用,把国防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及时调整省、市、县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加快推进军地合署办公,充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国防教育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要牵头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逐步将国防教育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各级军事机关要发挥自身教育资源的优势,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地方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各级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创新国防教育方式方法。要积极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国防文化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国防教育工作方法,努力在扩大教育层面、增强教育实效上下功夫。综合运用思想引导、舆论宣传、活动培养、军事实践、文艺熏陶、环境渲染等多种手段,广泛借助广播、电视、电影、报刊、互联网、手机和国防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不断丰富国防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切实增强国防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大国防教育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狠抓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省、市两级主流新闻媒体要严格落实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开设国防教育节目或者栏目,普及国防知识。
四、进一步推动国防教育的平衡发展。要针对国防教育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增强国防教育工作的主动性、经常性、普及性和实践性。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基层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国防教育,发挥重点对象的示范带动作用。把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与其学习培训、政绩考核、选拔任用相挂钩,把青少年学生的国防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把基层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与整组、军事训练和演练、征兵、执行重大任务等相结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履行国防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军事技能和爱国热情,激发基层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建设和保卫国防的热情。着力抓好企业员工的国防教育,培养爱国热情,尤其要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国防教育,注意总结教育方法和经验。注重抓好基层和农村的国防教育,并逐步向偏远落后地区延伸,努力做到全覆盖。广泛开展各类拥军优属活动,认真落实军转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伤残军人复退等工作,切实把国防教育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之中。
五、进一步完善国防教育的保障措施。一要根据国防教育法,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出台《安徽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建议将修订《安徽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列入2014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二要加强国防教育基地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整合和共享军地教育资源,探索建立国防教育与红色旅游、廉政爱国教育、军事训练相结合的教育机制,切实发挥基地更能形象教育和感染人的功能。三要落实国防教育经费,将国防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四要强化国防教育师资力量建设,依托军地人才资源,聘请军地有关专家、学者,组建国防教育讲师团。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的军事教师,保证学校军事教学所需。五要抓好国防教育教材建设,按照《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要求,组织力量编写适合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教材,增强国防教育教材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附: 关于检查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3年3月26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先森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3月上旬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安徽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试行)》(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3月4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作出动员和部署。3月5日至8日,常委会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分率3个检查组,对合肥、芜湖、蚌埠、滁州、池州、黄山6市及各市所辖的一个县(市、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县(市、区)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召开了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人大代表,军人、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座谈会,深入国防教育基地、学校、企业、街道、社区,实地了解国防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省军区、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3月20日,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情况汇报。
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国防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把国防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创新方法,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军地配合、社会支持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国防教育工作,增强了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均成立了由党政军领导同志负责,宣传、教育、民政、司法、财政、文化和新闻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国防教育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军事机关,与同级国防动员委员会政治动员办公室合并办公。各地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居委会、企业、学校也相应配备专(兼)职的国防教育宣传员,省、市、县、乡、村五级国防教育工作领导体系基本形成。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军事机关、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作用,增强了工作合力。各地逐步建立起对国防教育的检查和考评机制,定期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机关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开展国防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将国防教育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或结合其它有关工作一并考核。芜湖市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项视察、行政督察、评先评优、媒体监督等手段,推进国防教育工作落实。池州市将国防教育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蚌埠、滁州、黄山等市结合干部履职、平安创建、双拥创建等有关工作考核,对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展国防教育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二)重点对象突出,教育普及逐步深入。坚持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抓好重点,带动全局。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层。各地坚持把国防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培训计划,通过课堂培训、召开党委议军会、邀请军地专家开展讲座和国防形势报告会、开展国防教育日宣讲等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近年来,蚌埠市先后邀请27名军地专家为领导干部作辅导讲座,80余名市、县(市、区)主要领导参与国防教育日宣讲活动。滁州市几大班子领导坚持每年集体开展军事日活动。池州市每年在市、县两级党校接受教育的各级领导干部近2万人次。二是扎实抓好青少年学生这个基础层。各地坚持把国防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生军训作为加强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抓手,通过课程灌输、学科渗透、军事训练、少年军校以及课外活动培养等途径,将国防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合肥市实行驻地部队与学校共建制度,聘请部队官兵担任学校国防教育辅导员,推进学生军训工作规范化。芜湖市将国防教育作为各级学校学生必学内容,进计划、进教案。蚌埠市蚌山区将中小学生的国防教育融入到具体的教学实践活动中,专门编印了《中小学生国防常识课本》。蚌埠医学院、池州学院、黄山学院都设有国防教育教研室,配备专(兼)职教师,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三是着力抓好民兵预备役人员这个骨干层。各地普遍利用整组、军事训练、演练演习、征兵和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等时机,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爱国奉献、履行使命意识。滁州市因地制宜建设“青年民兵之家”,强化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芜湖市针对民兵预备役人员分布广、流动快、难集中的特点,依托全市国防动员网,把国防教育贯穿于广大官兵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的全过程。休宁县把国防教育与科技示范兵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军民融合式发展落到实处。四是重视抓好全民普及这个社会层。各地在抓好重点教育对象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防教育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推进国防教育覆盖全社会。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坚持把国防教育摆上议事日程,持之以恒地抓好企业员工的国防教育工作,大力培养企业员工的爱国热情。滁州市南谯区龙蟠街道、黄山市老街街道珠塘社区把国防教育融入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从党员干部入手,向社会各阶层延伸,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增强社区居民国防意识。
(三)方式方法创新,教育成效逐步显现。一是依托大众媒体拓宽宣传载体。立足大众传媒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开展国防教育宣传,逐步做到广播电视有节目,报纸杂志有版面,政府网站有内容,利用每年八一建军节、全民国防教育日以及征兵、驻地部队开展重大活动,加强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宣传,突出报道国防和军队建设新成就。不少地方运用互联网、手机报、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国防教育宣传。部分地区在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了“国防在我心中、走进军营、我是军迷、难忘军旅、国防教育大家谈、国防论坛、国防资讯、国防教育园地”等国防教育专题专栏,开展经常性国防教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依托特色活动进行吸引渗透。通过组织开展国防专题讲座、国防形势报告会、国防教育图片展、国防影视放映周、国防法规知识竞赛、国防教育征文、国防教育先进典型评比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城乡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国防教育活动。滁州市在国防教育日期间,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广场万人签名大型活动,吸引众多市民参与。三是依托公益宣传渲染烘托环境。各地在城镇街道、乡村集市、道路两侧、公园广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国防教育宣传标牌、悬挂宣传横幅,烘托国防教育的宣传氛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借助黑板报、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公共设施,开展国防教育公益宣传。合肥市成立4个“民兵号”公交车组,在150台公交车上悬挂国防教育宣传标语。蚌埠市在每年全民国防教育日之际,集中制作宣传条幅和标牌,举办黑板报展览,播放宣传口号,突出环境的渲染作用。四是结合拥军优属深化教育成果。各地将国防教育与拥军优属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池州市出台了拥军优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驻池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等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政策,营造国防教育良好氛围。黄山市连续八年开展“拥军优属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全市拥军优属合格单位总数达1334个,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配套,基本建设逐步推进。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合肥市根据“一法一条例”,制定出台了《国防教育实施办法》。合肥、蚌埠、芜湖等市制定了《全民国防教育“十二五”规划》、《国防教育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等文件,初步形成国防教育的政策体系。二是加强场所建设。各地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加大投入,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合肥市投入4亿多元建成渡江战役纪念馆,已对社会开放,目前正在加快建设两个国防教育主题公园。芜湖市对王稼祥纪念园、新四军七师旧址等10余处国防教育场所进行修缮改造,增强了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蚌埠市加大对现有新四军淮上办事处旧址、孙家圩子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等国防教育场所的开发改造。黄山市近年来投资建设了新四军军部旧址新纪念馆、谭家桥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将国防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国防教育工作所需。黄山市在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时,优先安排国防教育经费,确保所需经费按时足额发放。蚌埠医学院每年划拨国防教育专项经费,并另外拨付学生技能训练经费,2012年技能训练经费超过30万元,高于生均100元的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国防教育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由于长期处于和平的环境,部分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有所淡化。一是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认识不清。认为发生战争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国防和军队建设不是那么重要了,致使一些事关国防建设的重要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二是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思想不牢。认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当前的主要工作,国防建设可以让一让,缓一缓。三是履行国防义务和支持军队建设的意识不强。认为国防建设是国家的事、部队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
(二)国防教育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一是从运行机制看,省、市、县(市、区)三级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主要是由军事机关兼职人员承担。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的规定未能完全落实。二是从协调机制看,有些地方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但成员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不能定期召开会议,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三是从监督考评机制看,绝大多数地区都没有将国防教育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缺乏刚性的监督考核细则,致使国防教育成了一项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
(三)国防教育公共资源有待整合。一是国防教育场所缺乏统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一些地方国防教育场所分散,地处偏远,设施陈旧,看点不多,面积窄小,活动受限,规划欠统一,管理欠规范。二是国防教育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一些地方驻地部队和军事院校虽多,国防教育资源丰富,但没有建立军地共享的有效衔接机制。三是农村偏远地区国防教育资源比较匮乏。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开展国防教育缺乏人员、教材和场所,形式比较单一。
(四)国防教育平衡发展有待推进。一是从重视程度看,有的地区完全处于应付状态,缺乏主动性,教育效果不明显。二是从工作开展看,有的地区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尚未实现常态化,时紧时松,仅仅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征兵等时期才有组织有动作,没有形成经常性的教育机制,有的学校开展国防教育仅仅是入学军训,而且存在重军事训练轻理论教学的情况,没有严格按国防教育法的要求开设国防教育课程或者不能保证课时等。三是从普及程度看,革命老区、驻军多的地区好于其他地区,城镇好于农村,领导干部、青少年、民兵预备役人员等重点对象好于一般公民。一些乡镇、“两新”组织、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国防教育的“死角”。上述各种原因使我省国防教育工作总体上呈现出重点教育好于普及教育、集中教育好于经常教育、行为教育好于理论教育的不平衡状况。
(五)国防教育保障措施有待完善。一是从法制保障看,《安徽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试行)》已公布施行22周年,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国防教育工作的需要。二是从经费保障看,虽然各地均已把国防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主要限于各地国防教育办公室的办公经费,且缺乏统一的标准,有的县(市、区)国防教育办公室的年度经费难以保障国防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三是从队伍建设看,市、县(市、区)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专业性不强,流动性大,很难保证工作的质量。全省大中小学校国防教育师资力量不强,多为兼职,没有经过系统的军事理论和技能培训。四是从教材看,当前,国家在国防教育方面没有统一的教材,各地自行编写的教材也不具备系统性和规范性。全省中小学校的国防教育教材因治理教育乱收费被排除在教辅教材之外。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对国防教育的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从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依法尽职。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贯彻执行国防教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促进自觉履行国防义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进一步完善国防教育的体制机制。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推进国防教育的主导作用,把国防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及时调整省、市、县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加快推进军地合署办公,充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军事机关要发挥自身教育资源的优势,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地方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各地国防教育办公室要牵头完善考核机制,逐步将国防教育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创新国防教育方式方法。一要整合国防教育资源。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加大投入,深入挖掘开发农村偏远落后地区的国防教育资源,建立国防教育资源的共享合作平台。二要拓展国防教育的载体。依托主流媒体,突出环境渲染,强化文化熏陶;结合重大活动,扩大群众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利用通讯信息网络系统,拓展教育空间,提高教育实效。省、市两级主流新闻媒体要严格落实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开设国防教育节目或者栏目,普及国防知识。三要丰富国防教育内容。坚持形式与内容并重,根据人民群众的国防文化需求和形势的变化,及时增加新的教育内容,切实增强国防教育的时效性和吸引力、感召力。
(四)进一步推动国防教育的平衡发展。一要体现主动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强化国防意识,提高履行国防职责能力。二要体现经常性。建立健全常态性的国防教育工作机制,把经常性开展国防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三要体现普及性。采取有效举措,不断扩大教育的覆盖面。深入研究加强和改进学校国防教育的措施办法,教育部门应将中小学校的国防教育教材纳入正式的教辅材料。高等院校、高级中学要严格按国防教育法的要求开设国防教育课程或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初级中学、小学要将国防教育的有关内容纳入到相关课程中一并教学,并保证教育质量。扎实抓好基层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国防教育,激发建设和保卫国防的热情。注意研究探索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国防教育的方法和措施,并逐步向偏远农村延伸,努力做到全覆盖。四要体现实践性。广泛开展各类拥军优属活动,认真落实军转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伤残军人复退等工作,切实把国防教育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积极性。
(五)进一步落实国防教育的保障措施。一要加强法制保障。根据国防教育法,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安徽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二要落实经费保障。将开展国防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加大经费投入。三要强化师资保障。依托军地人才资源,采取专兼结合的办法,加强国防教育师资力量建设。聘请军地有关专家、学者,组建国防教育讲师团。高等学校要根据军事教学需要配备专职教师,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和小学要配备兼职军事教师,并加强对专兼职教师的国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专业性。四要抓好教材保障。在借鉴国家及相关省份现有教材的基础上,按照《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要求,组织力量编写适合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教材,增强国防教育教材的系统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