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开展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专项治理 禁止领导插手工程

28.05.2015  21:27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禁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杜绝“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现象再次出现。

据介绍,此次清查的项目是2013年1月1日以来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围绕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违规操作以及“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突出问题,全面细致排查,严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结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分级开展自查自纠。省本级项目由工程所在地负责。各地自查面要达到100%。各地全面检查项目基本情况和全过程建设情况,厘清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增加投资的环节,深入查找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原因。

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立即自觉整改。项目建设单位未及时整改的,监管机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非项目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违规行为,由监管机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违规行为经整改无法纠正的,相关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报告,无正当理由的,应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强化建设单位对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责任,监管机构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工程变更行为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严肃查处涉嫌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