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树立宪法权威 建设法治安徽

05.12.2014  06:16

  对话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中心主任杨 辉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汉波

  为什么强调“依宪治国”?

  杨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统帅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和产生的,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一切法律法规赖以存在的前提,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行为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保证一国法制统一性的制度基础,如果宪法不是最高的法律依据,就会出现“法出多门”“政出多门”现象。

  王汉波: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而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普通法是子法。宪法是普通法的制定依据,普通法是宪法的细化,所以要依法治国必须要先依宪治国。

   如何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

  杨辉:树立宪法权威,首先,需要加强对宪法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知道宪法的内容和意义。其次,执政党要依宪执政,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只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了保障,公民才会对宪法产生信仰。再次,要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尤其是对备案性法律文件的备案审查,避免各种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冲突和打架,损害宪法的权威。

  王汉波:要树立宪法权威,就必须让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立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据,严格按照宪法原则和宪法确立的立法权限、程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还要保障宪法的实施,纠正违宪行为。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权,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制,依法对违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社会必须树立宪法观念,增强宪法意识,每个单位、每个领导干部、每个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从而在全社会树立起维护宪法权威的义务观念和责任感。

   “依宪治国”对于美好安徽建设有什么重大意义?

  杨辉:安徽属于中部省份,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在这一背景下,依宪治国有三方面意义:一是确定了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不能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们的一切发展都是为了巩固宪法所确定下来的政治经济制度,不能违背这一原则。二是明确了建设和发展的手段要有宪法依据。经济发展不能以违反宪法为代价。三是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有宪法的依据,要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王汉波: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的组织与运行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来限制政府的权力,防止其滥用权力。依宪治国即是政府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依照宪法治理国家。我省正处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实施依宪治国要求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将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而且能够防止公权力的滥用,达到市场主体平等和意志自由的要求,以此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李晓群、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