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国土局荣获2011-2015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05.01.2017  01:31
          2016年12月30日,从太湖县法制宣传教育总结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太湖县国土资源局被评为2011-2015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这是继2015年9月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后,又一次在法制国土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绩。
        据悉,“六五”普法期间,太湖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国土资发〔2011〕143号)及《安徽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1-2015)》(皖府法领〔2011〕3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做好省厅、市局及信访部门转办、交办案件的处理,建立行政复议和诉讼领导机制,积极开展法制国土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6.25”、“12.4”等特殊节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文本及宣传资料近10万册,全县法治国土建设成果显著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潘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