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国土局紧扣“节约集约” 高效利用土地

29.08.2014  11:28
          一是认真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今年初,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对清理的供而未用45宗、面积289.79 公顷土地,逐宗分析闲置原因,采取一企一策,制定处置方案,责任到人,限期处置到位。二是严把项目入园关。坚持从严从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土地供应政策,正确处理好“筑巢引凤”和“进笼选鸟”的关系,强化土地预审,严把供地关口。对国家级开发区低于亿元、省级开发区低于6000万元、其它园区低于4000万元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单独供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禁止供地。三是大力兴建标准化厂房。对新建或改(扩)建自用多层工业厂房(用于办公、仓储、研发的部分除外),项目用地的规划指标和亩均税收达到市政府规定标准的,以及超出2层以上的建筑面积予以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园区兴建标准化厂房,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购买多层工业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四是建立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我市从2009年起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制度, 2014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已经开始,我们将对开发区“主区”及“发展方向区”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开发区用地结构,重点参考工业用地率等指标,将开发区分为“工业主导型”和“产城融合型”,分类排名,分类管理。五是加大宣传土地节约集约力度。每年“6.25”全国土地日,我局通过设置咨询台,展出土地节约集约知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主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政策和常识;邀请剧团运用极具地方特色的黄梅戏向当地村民普及节约集约用地常识,提升老百姓对土地资源现状的认识,呼吁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从而实现城市和谐发展。
       
        (黄卫东、万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