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中国国土资源报:黄山探路征地制度改革
17.10.2014 11:1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完善征地养老保险制度
探索试行留地安置
提高村集体补偿标准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 通讯员 胡善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征地过程中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征地补偿村组集体留存偏少、相关部门执行不力、社会舆论引导失范等问题,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征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黄山区进一步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试行办法,主要是扩展保障对象,除养老保险逐年提高外,拟将以茶园、林业等为主导产业地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加大被征地农民尤其是40岁、50岁农民再就业培训工作,鼓励企业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就业,形成“以土地换保障,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对流转用地需改变原耕作方式的,流转方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该区严格依法依规运行征地程序,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代征范围,建立代征土地“一张图”及台账,避免重复征地。此外,提高对村集体的补偿标准,探索部分符合条件的村组实行留地安置,将经营性项目按照征地红线面积的10%划出土地留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开发建设。对暂不具备留地安置条件的村组,建议经营性项目按照征地红线面积补偿标准的10%补偿给村集体,纳入征地成本。村级收益全部用于村公益性项目建设,做到专款专用。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7.10.2014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