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思考

14.08.2015  23:04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加大审计全覆盖的力度,这是形势需要,也是我们审计人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顺应审计全覆盖的政策方向,跟踪审计应运而生。

跟踪审计是相对全新的审计方法,可以说目前还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以至于跟踪审计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概念、统一的模式。有人说跟踪审计是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效益审计,也有人说跟踪审计是追随资金和物资流向过程进行的审计。大致上相对传统审计方法来讲,跟踪审计基本是全过程或多关键过程节点参与的,一般是对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比较关注的、重大的、具有时效性或突发性的经济活动事项,从开始至结束至少分成两个以上审计阶段进行的一种审计方法,显然具有绩效审计的特征。

但是笔者认为跟踪审计的本质仍然应该是事后审计,这与我们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是密不可分的。审计方法在节点上可以大致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但是不论事前还是事中审计在本质作用上同事后审计应当是异曲同工的,只是将审计的参与节点前置以便更真实、准确的反应审计项目的情况。抓住审计监督的本位职能,我们就能清晰的发现,审计工作节点前置其实是十分无奈的做法,往往是出于对项目的重视,对其他管控环节的信心不足。反过来看,各项工程在实施环节其实都是有很多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参与其中的。项目管理无非信息、合同、质量、进度、成本管理等,与之对应的五大主体就有:勘查、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其他的职能部门还有:发改委、招标局、质监站等等,如此多的相关单位,环环相扣的程序环节,如果运行良好,早已多次重复覆盖了一个项目应该具备的效益指标的全部范围。为什么还要审计直接参与其中?往往是因为项目相关各环节要么做不到位,要么脱节严重,有时候甚至是走走过场,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短期而言,审计积极将工作前置,开展标前审计和跟踪审计以弥补其他环节的不足这是可行且负责的做法。但是长期来看,作为独立的监督部门,人力资源极度有限,将人员和精力全部浪费在同一个项目中未免降低了效率。站在长远角度,笔者并不支持审计过度介入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应该只是当前形势下针对项目操作程序不够规范、监管还不到位的权宜之计和补充手段,不适合广泛开展和长期推行。笔者认为对于工程项目,归于项目管理的就应该由项目部管控,归于其他职能部门监督的就应该监管到位,审计监督的本质职责就是要在项目竣工后给予其独立、真实、效益性的综合评判,在报告中将评判工作做好,以结论性的评判倒逼项目管理环节和职能监督环节进一步规范、到位。

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什么环节都参与了,最终的审计评判就会失去一定的力度。一切你都参与了,为什么还能有问题?既然参与了就不该有问题。全程参与,怎么参与?参入到什么程度?设计变更参与不参与?施工方案调整参与不参与?工程量变更参与不参与?参与后给不给予签字、盖章确认?关于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节点和程度没有明确的规定,往往显得十分矛盾和纠结。不参与或者部分参与,那你全程跟踪进来的意义又在哪里?参与且全部确认,那其他部门的职能怎么体现?其他环节的专业人员的专业意见怎么得到充分采纳?会不会喧宾夺主,甚至间接架空了其他职能部门的职权?又会不会因为审计终审的特殊地位,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乐于利用跟踪审计将审计纳入到所有的环节中来,以刻意回避自身应尽的义务?即便不惜人力、物力,真的做到了全面的跟踪参与,最终报告又该怎么出,怎么来评判?走走过场,还是再次摆出问题来,然后指着自己全程参与的项目给上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这些问题虽然犀利,却是当前我们无法逃避的问题。

应该自省的是审计不是万能的,该由其他职能部门或更专业的人员把关的环节我们就应该果断退出,从旁观的角度审视问题才能看的更加清晰。政府投资项目本身就是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哪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只有每一个职能部门都充分行使职权,尽到了义务,才能将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合理、高效地使用,真正实现项目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