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大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力度 累计支出逾65亿元

08.01.2015  11:40

  1月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14年,我省持续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力度,累计支出低保资金65.92亿元,城乡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同比分别增长10.75%和15.47%。全省16个市和105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力保救助对象认定准确、公正。

  2014年,全省多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标准均不同程度提升。低保标准大幅提升后,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达423.33元,农村低保达241.33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资金近1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91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4.5%和16.7%。临时救助惠及困难群众9.5万户,支出资金1.14亿元,同比增长47%。

  救助“提标”的同时,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去年10月底,省编办批复成立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截至去年底,全省16个市和105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

  全省全面建立“救急难”发现机制,在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中,通过主动发现机制救助0.77万人。全省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异地即时结算,宿州、黄山等市开展跨省结算,为困难群众带来更大方便。

  “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各地将落实人员,制定规范,全面开展核对工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全省将全面推行和应用低保信息系统,开展低保城乡一体化试点,探索制定全省分区域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领域将出台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编密织牢救助“安全网”。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汪国梁 张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