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SQL2008因陋就简审计法院诉讼费
在对法院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诉讼费收取的合规性是审计重点内容之一。在没有计算机辅助审计时,审计人员一般采取抽取案件卷宗的方法进行人工检查。而如今有了现代化的“武器”,审计人员就可以利用审计软件或数据库软件进行高效的计算、核对,以发现诉讼费收取中的违规行为。近日,在对某基层法院的审计中,在所取得的业务数据有限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开动脑筋,充分利用SQL2008完成了诉讼费的审计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下面以2012年的“诉讼费”-“申请费”中的“申请执行费”为例,简述一下审计方法(整理过程中因实际情况不同,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个别处理,不赘述)。
一、基础数据
(一)业务数据:该法院虽然安装了“通达海审判管理软件”,却没有充分运用此软件来对业务流程进行信息化管理。能够提供给审计人员的业务数据只有从系统中导出的信息不全的“案件信息表”,仅包括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立案标的、结案标的、结案统计日期等一些最基本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二)财务数据: AO2011的财务数据中“诉讼费收入”科目明细账表如下:
二、审计依据的法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1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交纳标准为: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在以上法规基础上,执行费的收费标准速算表为:
申请执行(执行后交费) | 执行金额1万元以下的 | 50元 |
执行金额1万元—50万元 | 金额×1.5%-100元 | |
执行金额50—500万元 | 金额×1%+2400元 | |
执行金额500—1000万元 | 金额×0.5%+27400元 | |
执行金额1000万元以上 | 金额×0.1%+67400元 |
三、审计思路
通过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两表对比分析可知,如要审计申请执行费收取的正确性,一是要知道案件的执行金额,可以由“案件信息表”中的“结案标的”一列获取;二是通过执行金额与法规规定的标准比例计算出“应收执行费”;三是与“实收执行费”,即财务数据“诉讼费收入”明细账中的“贷方金额”相对比,计算出是多收还是少收;四是统计年度多收总额,少收总额。
四、操作方法步骤
(一)将2012年诉讼费收入明细账表导入SQL2008。
打开AO2011中被审计单位2012年电子账簿-打开诉讼费收入明细账-查看数据-自由表查看-发送数据-发送至电子表“诉讼费收入2012年”-保存至桌面-删除审计不需要的字段-导入到SQL2008。
(二)将“案件信息表”导入SQL2008。
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电子表“案件信息表”中“立案标的”和“结案标的”一列,其中没有数据的单元格均有一个类似小数点一样的字符(如下图)。在EXCEL中须先进行筛选后替换为0,再导入SQL,否则在作为“数值”导入时会因无法识别数据类型而报错。
(三)整理2012年的案件信息表。
由上图可知,案件信息表中的“案号”一列存储了历年业务数据,需从中筛选出2012年的数据。
SELECT *
into 案件信息2012
FROM [法院示例].[dbo].[案件信息表]
where substring(案号,2,4)='2012'
为方便与财务数据相关联并进行比较,需用字符串函数从“案号”中取得“法庭”和“卷宗号”两项信息。经了解,案号中“执”字即代表“执行庭”,“民一”即代表“民一”庭等等。“第00137号”即“卷宗号”,将卷宗设为int型,可以自动忽略截取字符串以后,字符串前端的“00”,仅保留有效数据“137”,才能与财务数据中的信息相匹配(本案例中有效卷宗号只有3位)。最后,添加“应收诉讼费”字段,根据“结案标的”计算2012年执行庭各项案件应该收取诉讼费的情况,准备与财务数据核对,其中结案方式为“撤回”、“终结”和“其他”的不收。
alter table 案件信息2012 add 法庭 varchar(10),卷宗 int,应收诉讼费 float
update 案件信息2012 set 法庭='执' where 案号 like'%执%'
update 案件信息2012 set 卷宗= cast(substring(RIGHT(案号,6),1,5) as int)
where 法庭='执'
update 案件信息2012 set 应收诉讼费=
case
when 结案标的<10000 then 50
when 结案标的 > 10000 and 结案标的<=500000 then 结案标的*0.015-100
when 结案标的 > 500000 and 结案标的<= 5000000 then 结案标的*0.01+2400
when 结案标的> 5000000 and 结案标的<=10000000 then 结案标的*0.005+27400
when 结案标的>10000000 then 结案标的*0.001+67400
end
from 案件信息2012
where 法庭='执'
and (结案方式 not like'%撤回%' and 结案方式 not like'%终结%' and 结案方式 not like'%其他%')
(四)整理2012年的诉讼费收入表
在“诉讼费收入2012年”中添加“法庭”和“卷宗”两项信息,从“摘要”中分别获得相关数据。由图可知,因财务人员对摘要的填写并不一致,有的是“收执行费***2012执137”,有的是“收执行费***2012执138号”,所以截取时需尽可能地将案号包含,再进行调整,将多余的字符去除。最后在没有文字时再将“卷宗”字段改为int 类型,以去除原先字符串前面的0。
alter table 诉讼费收入2012年 add 法庭 varchar(10),卷宗 varchar(10)
update dbo.诉讼费收入2012年 set 法庭='执' where 摘要 like'%执行%'
update dbo.诉讼费收入2012年 set 卷宗=RIGHT(摘要,4) where 法庭='执'
update dbo.诉讼费收入2012年 set 卷宗=replace(卷宗,'号','') where 法庭='执'
update dbo.诉讼费收入2012年 set 卷宗=replace(卷宗,'执','') where 法庭='执'
alter table dbo.诉讼费收入2012年 alter column 卷宗 int
(五)两表关联进行核对
将表“案件信息2012”与“诉讼费收入2012年”通过“法庭”和“卷宗”两个字段相关联,对比“应收诉讼费”与“贷方金额”(即实收诉讼费)的差异。对正数求和即超收数,负数求和即少收数。
1.可以收取诉讼费情况(差额10元以下的忽略)
select a.*,b. 年度,b. 会计月份,b.凭证号,b.贷方金额 ,贷方金额-应收诉讼费 as 差额
into 可收执行费审核2012
from 案件信息2012 a,诉讼费收入2012年 b
where a.法庭=b.法庭 and a.卷宗=b.卷宗
and a.法庭 ='执' and (结案方式 not like'%撤回%' and 结案方式 not like'%终结%' and 结案方式 not like'%其他%')
and abs( 贷方金额-应收诉讼费 )>10
select SUM(差额) 多收申请执行费
from 可收执行费审核2012
where 差额>0
select abs(SUM(差额)) 少收申请执行费
from 可收执行费审核2012
where 差额<0
2.不可收取执行费情况
select a.*,b. 年度,b. 会计月份,b.凭证号,b.贷方金额 as 超范围收取
into 三种情况不可收执行费审核2012
from 案件信息2012 a,诉讼费收入2012年 b
where a.法庭=b.法庭 and a.卷宗=b.卷宗
and a.法庭 ='执'
and (结案方式 like'%撤回%' or 结案方式 like'%终结%' or 结案方式 like'%其他%' )
select sum( 超范围收取) 超范围收取申请执行费 from 三种情况不可收执行费审核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