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子哄骗12岁少女开房 因涉嫌强奸罪已被起诉

13.05.2015  17:05

17岁男子徐思在一个QQ群里结识女子蒋慧,花言巧语与其谈恋爱,在明知蒋慧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将其带至宾馆发生性关系。5月7日,记者从博望区检察院了解到,徐思已被博望区检察院以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4年9月,在一个名为“抽烟喝酒就是爷们的范”的QQ群里,徐思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女子蒋慧,并通过花言巧语与蒋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当年10月份,徐思到蒋慧家找其玩耍,见面聊天得知,蒋慧年仅12岁,还是初中生,徐思与其相约到南京市游玩,期间两人在宾馆发生性关系。

当年11月份,徐思再次来到蒋慧家找其玩耍,并告诉蒋慧想带她回老家见父母,蒋慧表示同意,便和徐思一道乘车去阜阳见徐思的父母。蒋慧离家时没有告诉其家人。在阜阳期间,蒋慧的父母打电话给徐思,要求将蒋慧送回家,但徐思未予理睬。之后,蒋慧的父母到阜阳徐思的老家寻找女儿,徐思便带着蒋慧到阜阳、亳州等地开房躲藏,期间又多次发生性关系。其后,蒋慧的父母再次带人到徐思老家找人,最终找到蒋慧并将其带回家中,而后报警。

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决定立为强奸案侦查。经审讯,徐思承认其在明知蒋慧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公安部门随即对其执行逮捕,并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博望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徐思奸淫不满14 岁幼女,损害了幼女身心健康,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 条第二款,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徐思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 慕继平 通讯员 沈显礼 曲治浩

原标题:惊呆了! 17 岁男子哄骗12 岁少女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