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狗归属引矛盾 打伤他人受法律制裁

11.11.2014  17:01

  饲养宠物惹来一场官司。近日,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案件,李某某因打伤他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今年3月17日14时许,包河区淝河镇黄镇村委会向北100米处,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黄某因一条小狗的归属问题产生矛盾,被告人李某某用拳头对着黄某脸部、头部等处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黄某左侧眼眶内壁、外壁、底壁骨折,鼻中隔骨折等处损伤。经法医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包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因琐事,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其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