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回访未成年犯 用温暖重燃希望

08.01.2015  01:56
 

  安徽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阿姨,你们放心,我会记住今天的谈话,好好改造,争取早日迎接新的生活,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这是未成年服刑犯王某在接受宁国市人民法院法官的回访后所表达的心声。

  2014年12月25日,宁国市法院负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带着精心选购的有关青少年成长的书籍来到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正在服刑的青年王某进行回访、帮教。

  2013年,王某因犯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罪被宁国市法院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回访中,法官通过管教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在近一年的服刑生活中,通过管教员的教导、自己的努力和家庭的帮助,王某成长很多,目前各方面表现都良好。法官对王某的成熟感到十分欣慰,并鼓励王某在管教所好好学习改造,等服刑期满后开始新的生活。谈话中,王某向法官诉说了自己成长过程中的困惑,法官耐心地对王某进行劝导,并打开他的心结。在法官细致的询问和耐心的教导下,王某表示今后会好好表现,保证不再犯罪,同时委托法官转告他以前的同伙要学会面对新的生活。

  与过去说再见,这是王某的肺腑之言,也是他服刑后的真实感悟。

  青少年拥有蓬勃的朝气,但稍有不慎也会误入歧途。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挽救这些失足青年,宁国市法院始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尽量给予迷途知返的机会,并通过定期回访、考察,加强教育等方式帮助迷途青年重新走上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