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大常委会“四项举措”促审议意见落实到乡镇
01.08.2014 12:19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是完善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将乡镇落实审议意见及相关决议决定写入办法,采取考核的硬性措施提高乡镇落实审议意见的自觉性。二是每次县人大常委会例会均邀请涉及议题的相关乡镇人大及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让他们参与到议题的审议中来,提高他们落实审议意见的主动性。三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均通过信息平台或简报统抄送所有乡镇,让他们知晓相关审议意见是否涉及本乡镇工作,并及时开展相对应的视察与调研活动。四是对乡镇报送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的信息优先采用,鼓励乡镇信息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扩大影响力,同时对其它乡镇落实人大审议意见起借鉴作用。(肥东县人大常委会) 信息来源:合肥市肥东县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1.08.2014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