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总局稽查局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
13.10.2014 12:2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皖食药监稽秘〔2014〕449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稽便函〔2014〕2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及时汇总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填报“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违法案件查办信息表”(见附件2),于10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分别将9、10两个月和11月份的数据上报省局稽查处,同时上报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基本情况、主要调查过程、处罚依据和结果信息,无重大食品违法案件信息,实行“零报告”;2014年11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案件查办工作总结。
请各地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10月20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报省局稽查处。(联系人:涂登云0551-62999253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稽便函〔2014〕294号)
2.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违法案件查办信息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1 点击下载
附件2 点击下载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3.10.2014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