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森林保险实施规程

30.01.2015  16:19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30日讯     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为提高森林保险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保障能力,发挥政策性森林保险的惠农惠林作用,近日,四川省保监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
      《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包括总则、监督与管理、承保、理赔、组织保障和服务网络、经费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三十五条,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森林保险活动的监督与管理、承保、理赔、定损、植被恢复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的附件《四川省森林保险灾害损失认定标准》,对森林灾害类型、灾害损失林木做出了定义,明确规定了不同种类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规范了灾害损失调查方法。
      《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的出台,是对四川省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制度的有效完善,对规范森林保险经营行为、促进森林保险工作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