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四人组团合伙诈骗共骗得八万元 内部分工明确

09.06.2015  15:16

若有人打电话说,你的 银行 卡被他人恶意透支、盗刷,且向你提供了报警电话,你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因为这个电话很可能就是一个诈骗电话。近日,采用这种方法实施诈骗的林某甲等四人被南陵县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判刑。

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及林某丁均系福建省安溪县人。2014年2月底,林某甲经他人介绍与一名广东人取得联系,其与广东人谈好诈骗分成后,由该广东人提供部分资助,由林某甲到江西省吉安市的两个小区内租住商品房。

而后,林某甲又分别邀集林某乙、林某丙、林某丁到吉安市参与实施诈骗。林某甲先后购置了笔记本电脑、手机卡、银行卡等物品,并招募几名年轻女性充当电话员,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丁等人则冒充公安民警,林某丙负责上述人员的 生活 起居、收取邮件等。

林某甲等人采用通过电脑向被害人手机发送语音信息,谎称被害人银行卡被他人恶意透支、盗刷等,要求被害人按照他们语音指示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被害人提供所谓的公安机关电话号码。当被害人拨打该电话号码时,该电话即被林某甲等人接听。

林某甲等人即冒充公安民警要求被害人立即到附近银行将卡内存款取出,汇入他们向被害人提供的银行卡内。林某甲等人采用该手段先后对芜湖市、广东省佛山市等地不特定人群实施诈骗,共骗得钱款八万余元。

2014年5月中旬,四被告人在江西省吉安市出租房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甲等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四人五年四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相应的罚金。

原标题:四人合谋诈骗 骗得八万余元